[摘要] 4月初,自治区地税局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遏制过快上涨优化房地产结构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七大方面出台政策措施,优化房地产结构,助推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并规定5月1日正式执行。
市税务部门: 房产交易个税未见细则新规
税收新政中各方关注的是房产交易20%个税是否执行,之前在房地产界执行20%个税的传言四起,那么究竟执行情况如何?记者致电市地税局服务热线和鱼峰区地税局进行咨询。
地税局服务热线回复,对于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柳州目前为可选择性执行,对于普通住宅按房屋成交价的1%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鱼峰区地税局回复,自治区房产税收新政确实说到“切实加强对出售自有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但是并没有有关的细则规定,所以目前仍按原先的征税规定执行。
二手房中介: 未接通知,未雨绸缪
在走访了4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后发现,虽然南宁出台了新的细则,而接受采访的这些柳州的中介公司称并未接到相关通知实施确定征收20%个税的通知。
对该现象,辉煌置业某分行的韦店长说:“从各方听说了五一要开始征收20%的个税,我们公司目前还未接到任何信息表明该政策何时要在柳州执行。但公司对于日后的发展策略,会着重商铺、写字楼和租赁市场的方面的发展”。他分析,5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关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优化房地产结构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中,对20%个税这一项何时征收未有明确规定,柳州市肯定贯彻执行广西区地税局的文件,着重加强对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的管理。
韦店长介绍,在此前对于二手房税收,国家也有明确规定,对普通住宅按房屋成交价的1%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成交价的2%或转让所得的20%计征;自有住房如证满5年且为家庭住房的则免征。
然而目前柳州市的中介公司采用哪种征税方案呢?据优昊房产汪经理透露,目前其公司会为购房者优先选择按成交价的1%来缴税,其他税种依然按原有政策征收。从市场方面,部分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市场交易较前两个月来说也相对平稳。
市内某二手房中介公司职员小廖说:“虽然没有前两个月那么多人来看房,但是五一期间全家性看房的比较多,而且成交量大的也是三房,一百平方以上的户型,政策如果落地,大的户型肯定受冲击会更大一些。所以趁着小长假,一家人一起看的比较普遍。”小廖表示,现在购房者的情绪也趋于平静,卖方不急售,买方也逐渐接受退而求其次,由大房变成买实用房。
柳州的二手房征收20%个税虽未确定实施时间,但是大部分中介公司已做好了应对,或转型向租赁,或将重心投降商铺和写字楼等。有人认为这是一次对中介公司的洗牌,也有人觉得这是对不规范、资质不深二手房中介公司的一种淘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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